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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借用德国促进贷款建设新校区实验实训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 2015-07-08 16:26:35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1.项目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借用德国促进贷款建设新校区实验实训基地项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编号:0703-1450CIC2Y059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已经就上述项目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下称“KfW”)申请到贷款。其中部分贷款资金将用于本次招标合同项下合格的支付。

 

3.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买方的委托,根据“KfW与发展中国家财政合作项目采购准则的规定,现以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项目的上述包号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4. 有意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17日止(为期10天)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假日除外)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了解更多的情况、购买招标书

如果截止至7月17日下午4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则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延至投标截止时间,即:2015年8月24日上午10时。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是: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南厅标书室

招标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

    编:100055

  人:喻鹏

    话:+ 86 10 63348922

    真:+ 86 10 63373647

电子信箱:yupeng@cniitc.genertec.com.cn

 

5.有意的合格投标人在向上述办公室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支付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可在上述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或1,200.00欧元;或1,300.00美元)。

如果需要通过航空快递邮寄全套招标文件,投标人须额外支付人民币650.00元(或100欧元;或120美元)。

注意:招标文件以中文、英文两种文字编写,中文本与英文本如有差异,以英文为准。

 

合格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未能对下列任意一项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在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投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规行为。

(2)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证明文件。投标时,境内投标人应另行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得低于1500万欧元或等值人民币(以开标前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欧元兑人民币卖出价汇率为准)。投标时,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前,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5)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或同等级别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 投标人在开标前30天内,通过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并在资信证明文件原件上注明综合授信额度不得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外币

(7) 如果投标人为贸易商,投标人应取得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品目和格式等要求出具)。

(8) 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2010至2014年)成功执行过(成功执行是指“合同已经成功执行并完成”)不少于3个(含3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设备采购项目。

 

补充说明:

第一包: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0至2014年)成功执行过(成功执行是指“合同已经成功执行并完成”)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设备采购项目中应至少有一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教学设备或医疗设备供货经验,合同金额与本项目相当(至少不得低于150万欧元或等值人民币)。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时,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备查。

 

第二包: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0至2014年)成功执行过(成功执行是指“合同已经成功执行并完成”)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设备采购项目中应至少有一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教学设备供货经验,合同金额与本项目相当(至少不得低于150万欧元或等值人民币)。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时,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备查。

 

第三包: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0至2014年)成功执行过(成功执行是指“合同已经成功执行并完成”)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设备采购项目中应至少有一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教学设备供货经验,合同金额与本项目相当(至少不得低于150万欧元或等值人民币)。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此外,投标人还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时提供工信部颁发的证明文件。

投标时,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备查。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并附有一笔金额不低于投标价格2%的投标保证金。

 

7.开标仪式定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举行,投标人可派员出席。

  人:喻鹏

联系电话:+ 86 10 63348922

传真号码+ 86 10 63373647

电子邮箱:yupeng@cniitc.genertec.com.cn

 

8. 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标书款汇入如下指定账户:

  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户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银行代码:COMMCNSHBJG

 

2)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到如下指定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南厅标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