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新疆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
澄清函
关于在《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编号:CGXM-SD10100020-2026070016。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第一章第三项第三条:报价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提供证书及完整能力附表(提供复印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CMA 有效状态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现澄清说明如下:
根据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文: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现删除询比采购文件中第一章第三项第三条CMA资质要求相关内容,投标人投标无需提供对应资质证书,凡涉及本条资质要求的所有内容一并失效。采购文件所有与本澄清不一致内容,以本次澄清为准。本澄清文件属于采购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