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澄清和答疑纪要主要是采购人对南航珠海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内容进行补充说明。若本澄清和答疑纪要与询比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和答疑纪要为准。
一、采购人澄清
无。
二、各应答单位提问及采购人解答
问题1:
1、招标文件第4页中要求:2.8.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招标文件第28页中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注册证书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 45 岁(含)以下的,得2分,最高得5分。
问:文件中前面要求的是职称证,而后面要求的是注册证,前后不一致,该项目为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得分处是否应修改为“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答:贵司所提“职称证”是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实质性满足条款;“注册证”为商务评审内容,为加分项,不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评分按询比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人: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