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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运检中心35kV创维站一二次系统改造管状母线采购(第二次) 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29 15:07:38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运检中心35kV创维站一二次系统改造管状母线采购(第二次)
评审结果公示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检中心35kV创维站一二次系统改造管状母线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ZJ-SN2024-DL167-2)于2024年07月17日在四川遂宁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1
成都圣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
福建东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到2024年7月31日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56#,联系人:周先生,电  话:0825-2955847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张女士 13348932781, 杨华  15301010537,电话:010-8116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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