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通知书
本中选通知书为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的告知其中选的书面通知文件,本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选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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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B-01地块-石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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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名称 |
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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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人名称 |
四川金福达石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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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金额 |
¥4,136,193.24(含税价) ¥3,660,348.00 (不含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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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周期 |
总工期约30日历天,接到比选人送货通知后,每批次货物到场时间不超过3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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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采购合同期限及履约担保 |
请你方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在此之前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3款提交履约担保。 |
特此通知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