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南校区资产整体出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0702-1941CITC6156-11
采购人名称:成都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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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段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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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法:罗老师 84078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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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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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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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联系人:何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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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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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成都理工大学资产出租评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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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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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供成都理工大学资产出租评估使用,包含成都理工大学南校区资产整体出租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中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工作。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出具完整的《成都理工大学南校区资产整体出租评估报告》等。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一览表、采购合同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相应采购资金。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评估工作团队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及签字资产注册评估师、资产注册评估师2015年至今需从事过资产评估工作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上人员需在进场前提供项目组人员清单,一经确定工作期间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委托方同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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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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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供应商需要提供纸质磋商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领取。 2、磋商文件自2019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进行现场报名)发售。 3、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4、购买磋商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4.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 4.2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供应商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供应商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磋商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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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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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10:30分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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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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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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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先生、刘女士 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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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