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中国通用招标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 招标资讯 > 招标采购公告 > 服 务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园林工程设计[0702-2041CITC2825]-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12 16:04:58   作者:张晖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702-2041CITC28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20-022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园林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规划面积约154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111公顷(其中包含必须纳入规划范围的非利用区域17公顷林地),其中,园路及铺装场地总面积 171000 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 873293 平方米(其中外舍场地 117410平方米、绿化用地755883平方米 ), 建筑用地 68950 平方米、园区还设有儿童游乐设施、景墙雕塑。

2.3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净月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西湖村内,距新立城水库东侧 2.3公里处, 规划长双快速路以东、山地以南、山地以西、规划长双快速路奢岭连接线以北。

2.4招标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投资估算47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3000万元人民币的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上工作内容不包括勘察和驻场设计服务。

2.5 设计周期:150日历天(2020420日前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按本项目施工工期要求的日期完成相应的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常规设计所含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深度以及设计专业均为满足建设部《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各阶段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之深度。

2.7 采购预算: 1507.6万元,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费131.49万元,建筑工程设计费1257.96万元,园林工程设计费118.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提供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9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8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3 12 日至20203 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citcne@126.com或送至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层(如为联合体,除人员证外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证、职称证;(4)外埠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2投标人发送材料后,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招标文件。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5.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4 2 9时,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层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不强制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政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45324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0431-88513579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


20203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