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工程审计年度服务商征集。
(二)比选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比选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比选标的的数量、比选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满,
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指定地点。
(五)比选标的需满足的标准、规格等要求:
服务内容:1.结算审计服务:对服务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与竣工结算审计相关的工作内容。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审计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2、复核审计服务:
对初审机构的审计程序、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计依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方法是否正确,审计成果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报告未报告事项及其他复核机构认为有必要的事项进行复核等。
服务要求:1、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X7]11号)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参与审计,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内容,实现审计目标,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供应商及其人员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相关规定处理等。
(六)比选标的的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合同条款、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书响应及承诺内容,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比选标的的其他技术、比选等要求:
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单个独立项目审计完成后,凭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普票)及凭证资料等支付审计项目的费用100%
。2、本次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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