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红四方”)拟开展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及设施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现通过谈判采购方式,择优确定1家成交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2、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园(顺安大道与昆源路交口处)
3、项目简介: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主要包括年产60万吨合成氨、100万吨尿素(70万吨中间产品、30万吨商品销售)、60万吨高塔新型增效氮钾复合肥、40万吨高塔新型增效三元复合肥、20万吨共熔料浆法复合肥、15万吨增效水溶肥(粉剂)、5万吨水溶肥(液体)、2万吨改性聚天门冬氨酸盐、6万吨硫酸钾、6万吨三聚氰胺、30万吨生物有机肥,4000m3/h电解水制氢等生产装置以及界区内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生产辅助设施。根据项目规划,将形成年产 60 万吨合成氨、100 万吨尿素,并通过进一步深加工实现年产140万吨增效水溶性复合肥料和30万吨生物有机肥料等生产装置。项目拟征占1684.12 亩,全部为永久占地,无永久弃方,不涉及拆迁安置。
4、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报批总投资747472.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11850.6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二、响应工作范围及要求
1、工作范围:
(1)依据采购人项目设计文件,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号)、地方现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方案审查要点等规定,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并向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核至取得批复。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项目建设完成后,分三期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按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25)的要求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技术文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回执。
2、完成工作期限:
方案编制阶段:整个项目形成一份报告,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30日历日乙方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专家评审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合格批文。
验收阶段:分三期验收,形成三份验收报告。自每期工程完工之日起乙方30日历日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相关资料的编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回执。
3、付款方式:
(1)编制阶段:水土方案报告书经专家评审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合格批文后,乙方开具对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价款。
(2)验收阶段:分三期验收,每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相关资料完成编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回执后,乙方开具对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合同价款。
4、注意事项:
(1)响应人须认真阅读、研究邀请报价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点内容,充分考虑报价风险因素和难易程度;依据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报出合理价格;
(2)成交单位若因执行合同需进入项目建设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
(3)响应人(成交单位)须对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是信誉良好、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含水利、水电等专业)高级职称,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业绩,业绩需提供报告书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批复文件(报告书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需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原件扫描件、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
3、响应人需同时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各1份业绩,业绩需提供报告书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批复文件(报告书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需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完成证明材料;
4、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采购人查询,响应人无需提供材料)
5、响应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列入企业;(采购人查询,响应人无需提供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若不同响应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响应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导致响应人无效报价。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和报价表(详见附件)盖章扫描后,合并到一个文件上传至“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ecp.chinasalt.com.cn)”报价附件中。
五、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期: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二)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 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ecp.chinasalt.com.cn)”,注册账号报名,点击“供应商”按钮登录,在公告信息中查看、报名。
2. 采购文件及附件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及附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后,在项目界面右上角“公告附件下载”中下载相关文件;
3. 供应商需按项目公告要求进行报名,递交响应文件。
4.响应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010-83063316/3983,来电请先表明身份,再描述问题;客服邮箱:caigoukefu@chinasalt.com.cn,来信请表明身份、回复联系方式、问题详情及截图;客服QQ:924166928。
5.提醒事项: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供应商应及时在线变更相关证件(可咨询平台客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供应商责任自负。
6.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线上线下同时递交,评审以线下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应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在系统中必须填报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二)线上递交:(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cp.chinasalt.com.cn),所有需上传的文件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采购开始时间和地点
1、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9月1日11:00(北京时间)前密封递交或顺丰快递至下述地点,逾期收到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评审具体时间采购人自行确定。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叉处信达中心A座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6楼619室,收件人:许工,电话:13855153423。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51)67602624、13855153423
邮 箱: 138551534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