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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水体淤泥处置工程(一期)检测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10 16:47:53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武汉市水体淤泥处置工程(一期)检测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委托,对武汉市水体淤泥处置工程(一期)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工程概况:本工程占地面积约1.9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坪处理、厂区道路与管线建设、储泥池与污泥接收车间、污泥提升及筛分平台、沉沙及洗砂设施、污泥调理池及脱水车间、加药间、污水预处理及中水回用水池、实验综合楼(5180㎡,含水质化验室、污泥化验室)、变配电间、尾水管线约0.4km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7105.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984.95万元。

2.遴选内容:检测服务

检测通沟污泥成分:含水率(总体百分比);有机物质含量(总体百分比);油脂含量;物质的粒径分布,测算各区间干物料占干物料的百分比;主要重金属含量mg/kg:镉;砷;铅;铜;锌;铬;镍。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检测服务。

4.资格条件:

参选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参选单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含水率、有机物质含量、油脂含量、粒径分布、重金属相关内容);

(3)参选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4)参选单位必须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参选单位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遴选。

(6)参选单位不得在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企业目录中;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单位及各方须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参选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6.参选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8月10日17时00分至2020年8月13日17时00分(节假日照常上班)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购买遴选文件,具体价格以电话通知为准。(遴选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遴选人、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7.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送达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8.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遴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遴选人: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天津路汉口江滩一号门

邮编:430000

电话:15172340202

联系人:徐睿

 

招标代理: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16层

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邮编:430000

电话:15629859347

联系人: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