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核心基础设施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编号:0702-2041CITC609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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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名称:成都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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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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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联系方法:周老师028-86407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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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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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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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联系人:金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53、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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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 项目总预算: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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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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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用途:供成都市公安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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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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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供成都市公安局使用,包括成都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核心基础设施驻场运维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项。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点及方式:由服务商提供2名运维人员,在市公安局机房操作室驻场开展核心基础设备日常维护。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此次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维护范围应包括:成都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72 台服务器,11台小型机,15台存储设备,14台交换机、4台负载均衡器,合计116台。上述服务器、小型机及存储设备均已过维保期。在运维期间,基础硬件设施如有变动(如:新增、报废),都属于本期项目正常运维范畴之内,采购人不重新增加或核减费用等。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每到期半个月内完成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以书面文件留底存档,考核结果作为下年签订运维合同的依据,与服务费支付挂钩。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运维服务文档要求:定期提供服务报告,服务期结束前应提供服务年报,并对每一次重大故障和问题的原因、解决方法、完成情况等形成专门报告,及时报送用户部门和服务管理部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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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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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供纸质和电子两个版本。供应商网上付费后,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提供磋商文件。可以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电子版,但以纸质版为准,需要邮寄的请在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纸质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磋商文件邮寄地址默认为供应商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地址,若未填写地址,则默认由供应商携带介绍信以及购买文件的付款凭证到指定领取地点领取。) 2、磋商文件自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每天9: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进行现场报名)领取。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010-63348212。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4、领取标书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领取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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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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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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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时间:2020年11月9日10: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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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地点: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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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金女士、刘女士 028-83199536、81133425转853、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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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