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码头及循环水引水沟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西防城港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码头及循环水引水沟道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能源[2014]90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2×630MW由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7年9月及2008年1月投产。一期工程建设有10万吨级(水工结构10万吨,航道按7万吨)卸煤专用码头1个,年设计吞吐量为600 万吨。一期工程锅炉设计煤种低位发热值为5300大卡/千克的印尼煤,机组按照5000h的运行利用小时,两机组年耗煤量约为300 万吨。因国际煤炭供应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煤炭供应国对优质动力煤加强了控制,现在进口大部分燃煤低位发热值在4000大卡/千克左右。二期工程设计2×660MW机组,燃用低热值煤,年煤耗在350万吨左右。由于广西区内电力供应紧张,机组运行利用小时提高到6000h以上,也提高了对煤炭的需求。另外,本厂将利用现有燃煤堆场和采购优势,对防城港市及周边企业供应煤碳。二期工程项目需要在一期工程北侧与港务集团云约江南1泊位之间新建一个7万吨(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运煤专用码头。
2.1.2主要建设内容:7万吨级(水工结构按10万吨)煤码头:码头水工建筑物、停泊水域、调头地、引桥和配合码头上的卸船机整机上岸、一期码头0#转运站改造,以及供电、控制、照明、给排水、废水回收、消防、通讯、安保系统(符合涉外码头的标准)、监控、环保、油漆、防腐、航标及其它有关的配套工程。
一期码头引桥新增输煤皮带及本码头上的输煤皮带(01C)由二期主体施工单位施工,但输煤皮带的预埋件的埋设由二期码头施工单位负责。
从厂区至码头的6kv电缆由二期主体施工单位施工。
二期循环水引水沟道工程(水泵房前池、已经施工的循环水引水沟道清理)、加氯管道安装工程、和加氯管道安装从挡浪墙外地坪标高处至取水口由二期码头施工单位负责。
2.1.3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
2.2 计划施工工期:14个月。
2.3 招标范围:就2.1.2主要建设内容执行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含协助办理前期手续)、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的专业施工监理工作,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停泊水域、调头地、、引桥和码头上的卸船机、输煤系统及与一期接入点的改造、一期码头引桥增加卸运皮带、一期码头0#转运站改造、供电照明、给排水、废水回收、消防、通讯、电力系统、安保系统(符合涉外码头的标准)、监控、环保、航标、验潮站及其它有关的配套工程;及循环水引水沟道及加氯管道安装工程;
2.4 监理服务期:广西防城港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码头及循环水引水沟道工程施工及施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1 监理资质要求:
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②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交通质监部门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7万吨级及以上重力式码头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重合同,守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良好的组织管理和较高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港口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内至少担任总监完成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重力式码头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其他:
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国家及港口与航道工程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杜绝质量重大事故的发生。
本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港口与航道工程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应达到交通部港口与航道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100%。
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监理责任事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月12日至 2015 年1月1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工本费 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 3 日内寄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2月4日9时00分,投标地点为北京辰茂鸿翔酒店永翔厅(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1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交通报》上发布。
招 标 人: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18楼
联 系 人:陈年宝
电 话:0771-5692235
传 真:0771-5752239
电子邮件:nbchen@clpgx.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4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孙斌、祁映雪
电 话:010-63348912/63348984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sunbin@gtc.genertec.com.cn/qiyingxue@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日期: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