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城谌家矶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新区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江新城谌家矶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新区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机构
1.2项目招标人: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4.1谌家矶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
工程西起解放大道,东至平安铺立交,全长约4705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等;
1.4.2新区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
工程西起解放大道,东至平安铺东路,全长约3970m。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排水工程等,同步建设绿化4.2万平方米、铺装7.4万平方米,以及电气照明、交通、监控、通风、消防等配套设施。
1.5招标范围:长江新城谌家矶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新区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工程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1.6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约240万元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原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近3年(2016年至今)内具有类似项目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3年(2016年至今)内具有类似项目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投标,按成功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先后顺序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及电邮报名)。
4.2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30日,每日8:30时-17:30时(法定公休假日除外)。
4.3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17:30时前,每日8:30时-17:30时(法定公休假日除外)。
4.4 报名、资格审查及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4.5 相关要求:
4.5.1 凡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5.2 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请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对应一致、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即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递交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审查资料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受理审查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可以为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体现为类似项目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业绩,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本公告发布时间后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的信用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梅工
电 话:027-85999303
招标代理单位: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玲
电 话:027-83741470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