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成都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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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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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法:陈老师 028-6273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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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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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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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联系人:何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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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项目总预算:第1包采购预算:19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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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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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用于成都医学院电力负荷增容施工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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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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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1.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工程为成都医学院电力负荷增容施工采购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5.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6.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1、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不少于二年,机器设施设备质保二年,防水部分不少于五年,质保期内须对本项目免费维修、保养、维护等。
1.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3.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如有漏项或错项视为无效响应;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为结算价(实质性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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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的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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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纸制文件方式发售,同时提供网上下载电子版。供应商网上付费后,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提供磋商文件。可以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电子版,但以纸制版为准,需要邮寄的请在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纸质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磋商文件邮寄地址默认为供应商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地址,若未填写地址,则默认由供应商携带介绍信以及购买文件的付款凭证到我公司领取。)
2、磋商文件自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进行现场报名)发售。
3、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4、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4.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
4.2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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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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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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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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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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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先生、刘女士 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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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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