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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监管基地建设工程水工码头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3-22 14:59:3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关于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海计建〔2011〕6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内容:连云港海事监管基地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镇的东西连岛西南侧,基地建设定位是水上安全监管救助基地。前方监管基地建设码头一座(含水工房34.6平方米)、后方陆域布置业务楼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前方监管基地水工码头和后方陆域配套设施二个分项目,本次招标仅限定前方监管基地建设工程水工码头施工。

2.3 建设周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检合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1、08-10年近三年营业额在1亿元(含)以上。

2、08-10年以来公司有赢利记录,净利润在2000万(含)以上。

业绩要求:2007年-2011必须承接过同类或类此工程(2个或2个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竣工证明的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1、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3.4银行资信等级在AAA 级(含)以上。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港口与航道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中标后,则建造师资格证书须交押在招标人处。

3.6其他要求:近3年投标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23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楼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另收图纸押金伍仟圆整。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0日10 时00 分,地点为指定的开标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1号

邮政编号:222042

联 系 人:姜有成

电    话:0518-82231875

传    真:0518-82231875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戴玥、陆悟深

电        话:010-63348940/8263、84242975

传        真:010-63373645

电 子  邮 件:daiyue@gtc.genertec.com.cn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