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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杨树湾47.5MW风电场EPC施工总承包工程[0702-1840CITC3030]-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2-09 16:57:56   作者:李嘉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3030

1. 招标情况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朝阳天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朝阳杨树湾47.5MW风电场工程EPC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朝阳杨树湾47.5MW风电场工程

  2. 实施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杨树湾乡境内,南距朝阳县市约25km

  3.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4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331日; 日历日:362天。

主要节点(里程碑)时间周期:

进场时间:201841

首台风机基础浇筑:201851

全部风机基础浇筑完成时间:201891

首台风机吊装时间:2018530

全部风机吊装完成时间:2018930

升压站建筑全部完成时间:2018815

升压站电气安装完成时间:2018915

集电线路全部基础浇筑完成时间:2018930

集电线路全部塔杆架设及导线敷设完成时间:2018930

倒送电完成时间:20181130

首台风机并网完成时间:2018121

工程竣工日期:201933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风电场整体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含风力发电机组)、催交、运输、卸车、保管;工程施工、检验、调试、并网发电、240h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临时、永久征占地补偿、青赔等相关手续办理及民扰阻工协调;消防手续办理并通过消防部门验书;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安评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协调。本招标范围不含沉降观测、水保施工及环保生态风电场建设施工。

具体范围如下:

设备采购范围:风力发电机组(192.5MW金风GW121)

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四通一平,风场及进场(站)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风机及塔架安装工程、箱变基础工程、箱变安装调试及高低压侧电缆安装工程;升压站建、安工程;联合接地工程;外送线路及对端间隔工程;设备到现场后抵达指定区域的引领、牵引、接货、卸车及保管,设备的卸车、保管及设备堆场及二次倒运;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征地协调及民扰阻工协调;消防手续办理并通过消防部门验书;职业健康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质检验收、安评验收、涉网试验(一般、特殊性试验)、审图合格证取证、并网送电手续办理,上述手续办理及备案,办理过程中各种相关费用及违规处罚费用。

其他施工范围:

a.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投标方根据现场情况及自身情况确定,以满足工程施工及生活用水,并负责用水手续办理。投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理施工用电(升压站施工用电施工后转永久用),投标方负责办理用电手续并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b.所有临建及本标段施工期间所有水、电、通信临时设施等;施工范围内各基础周边、电缆沟周边、道路两侧施工废弃物清理的费用,包括施工完成后临建设施的拆除,临建区域需达到环保水保验收要求;

c.为达到防雷接地电阻要求,请投标方充分考虑本项目所在地土壤电阻率。投标方负责施工工程防雷接地系统通过当地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

d.投标方与乡镇、村或其他权利主体签订的施工范围内用地补偿合同中,签约主体为投标方,但使用土地的权利主体应明确为项目业主。投标方所有施工后场地的恢复并达到环保水保验收要求;除招标方采购的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采购材料或设备必须经招标方认可同意并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e.投标方负责对施工范围内招(投)标方供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接收、零星物资到站的提货、物资倒运及保管,物资开箱验收、物资保养维护、物资发放及回收、出入库及帐务管理、不合格物资的退库及返厂、剩余物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工地移交,以及设备的装、运、卸、二次倒运等全部工作,并估计可能发生的倒运等工程费用。保管期限为设备进场至移交生产,期间承包方承担设备、材料、工程实体保管和看护的责任,并承担因人为破坏、盗窃、火灾等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

f. 集电线路每个塔位(包括线路走廊)招标人只提供2亩的临时用地(含地上物)及塔位永久征地费用,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征地协调,根据项目需要如承包人增加临时占地,由此所需费用请投标人计入相关综合报价中,后期招标人不再支付此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g.送出线路投标人所涉所有施工范围内的征地、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及永久道路等规划、手续办理及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村民福利费、占地使用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迁坟补偿费、建筑物补偿费、构筑物补偿费、林木砍伐费、管线改造费、复垦费、植被恢复费等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偿;施工、运输通行等所涉的一切协调费及投标人为获得土地、林地使用权而应向出让方缴纳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线路工程中跨钻越道路、铁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林区、矿区、军事区等所有的协调及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线路走向若调整,永久占地及临时用地补偿、协调费用不予调整;

h.本标段投标方需按照电力标准由有资质单位出具正式合格的设备调试方案、试验方案、调试报告、试验报告、测试报告等,最终移交业主方,配合设计院出具正式的竣工图纸;

i. 鉴于66kV送出线路需到对端站(朝阳发达220kV变电站)场区内进行施工的特殊性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充分了解并满足电网公司相关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必要时委托电网公司建设)确保送出线路工程施工顺利实现发包方并网目标;

j.进场道路及风电场工程征地事务、民扰协调及风险包干费:发包人只负责将征占地补偿款打至政府账户,承包人需负责协调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及工作范围内的全部民事协调,因民阻民扰造成的窝工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在最近三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止)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 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拟派的项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

3.7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拥有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8 业绩要求:

企业近三年至少具有149.5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且单机容量不低于1500kW机组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此业绩);

企业近三年至少具有249.5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且单机容量不低于1500kW机组的施工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此业绩)。

注:企业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施工业绩必须同时具备,且业绩个数不重复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29日到 201835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 )免费注册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通过网银支付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也可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在我公司确认到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帐号信息如下:

户名: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西河沿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00000216

账号: 0200 0021 1920 0269 707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传真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5. 现场踏勘

5.1业主现场踏勘联系人:卢俊涛 联系方式: 13840196679 高军 联系方式:13848191493

5.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5.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35上午9:30前送至世纪莲花酒店(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路1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6.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835上午9:30在世纪莲花酒店(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路1号)公开开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带齐如下原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保函(密封递交)、授权委托书(公开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348401 63348466 63348462

联系传真:010-63373550

联 系 人:李嘉 孙燕 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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