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动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动阀采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电动调节阀24台(三氯24台)、电动切断阀24台(其中三氯6台、氰尿酸18台),技术要求详见《电动阀技术规格书》
第二标段:电动调节阀8台(其中三氯6台、氰尿酸2台)、电动切断阀9台(其中三氯4台、氰尿酸5台),技术要求详见《电动阀技术规格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自控阀门(调节阀、开关阀)制造许可认证(须提供制造许可认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设计、制造质量(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电动装置必须符合IEC61508《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性》标准的安全认证,并有SIL2安全认证证书(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金属阀门限调节阀)A2级、B2级证(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应至少具有三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8)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自控阀门(调节阀、开关阀)制造许可认证(须提供制造许可认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设计、制造质量(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电动装置必须符合IEC61508《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性》标准的安全认证,并有SIL2安全认证证书(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应至少具有三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7)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9年5月17日9时00分到2019年5月24日16时00分。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4.3.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开标时领取。如果未参与投标,则在开标后寄送给投标人;2)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开标时领取。如果未参与投标,则在开标后寄送给投标人;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3)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室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时。联系人:杜庆 ;电话:010-63348281。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09:30分
递交方式: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1日09:30分
开标地点: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
七、其他
1.供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设备运输到指定地点。
2.质保期:从试运结束移交甲方生产之日起的一年。
3.本项目按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全部或任一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标段分别编制和提交。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salt.com.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盐综合科技楼
联 系 人:韩雷韩雷人
电 话:0483-8182295/18648313664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室
联 系 人: 仪经理
电 话:(010)63348436/63348471
电 子 邮 件:yichuanji@citc.genertec.com.cn,
zhangpei@citc.genert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