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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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网络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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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附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8年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或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能够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5日内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页面须包含截图时间);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具有产品名称为电磁屏蔽室的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若该证书已过期且因“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停偿而导致该证书无法续期,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测评机构恢复正常后6个月内提供相应产品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1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7月02日09时00分到2019年07月08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6层3181607会议室。
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