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702-1940CITC250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伸线工程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3 】589号),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延伸线电梯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工程全线2个地下车站共计20部自动扶梯,采用系统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生产、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安装、仓储保管、吊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2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 号线东延伸线工程辽宁路站和东广场站2座地下车站共计4台无机房电梯, 采用总承包方式, 包括设备生产,井道照明的设计、安装;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 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2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等, 并包括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775.1762万元。
2.6 定标方式:综合评估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乘客电梯”中的 “无机房客梯”,级别为“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C级或以上”)。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自动扶梯”,级别为“B级”)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自动扶梯”,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B级或以上”)。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未出现连续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4.1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的供货业绩和至少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的供货业绩。
3.4.2 项目负责人应具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须具有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自动扶梯项目采购与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报名成功后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楼)登记报名情况。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4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成功,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后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通用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工
联系方式: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层
联系人:冯经理、陈经理、郑经理
电话:010-63348415、0431-88513579;15604465918
8.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