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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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购置新能源生产车辆项目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购置新能源生产车辆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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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2.2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3业绩要求:所投标产品(包括上述表格1-8的每种产品)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分别至少具有1辆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首页、盖章页以及体现制造商或品牌名称、设备清单页、合同金额等。
2.4售后服务: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投标时,针对上述表格中1-8的每种产品,须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的售后服务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若不是同一制造商,须由不同制造商分别提供。
2.5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进行招投标登记且该登记须在有效期内,网站联系人杨经理:18611588313。
2.6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有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7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且投标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2.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9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依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3月10日15时42分到2020年03月17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浏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操作咨询电话:010-63348126。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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