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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污染环境监测及高温处置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09 11:20:14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特种污染环境监测及高温处置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0-JL12-W1095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北京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地方法规、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和“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招标范围:气氛摆震旋转烧结炉、智能型高温管式炉、台式XRF检测仪、便携式XRF检测仪等4台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本项目合同文件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预计12月底),完成项目交付、安装、调试、试运行,且验收合格,具体交付期须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

最高限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金额68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金额将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4.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4.10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11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9 月 9 日起到2020年 9 月 16 日下午16:00时止

5.3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010-63348287。

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网上申请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2.付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9 29 日上午 9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4405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6.3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相关公告公示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

八、招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鹏

电话:13811383729、010-63348425

邮箱:fangpeng@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