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一、招标条件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供应商准入项目(第1包)重新评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购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评审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评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评审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合格供应商准入,根据采购人生产经营及二级单位对供货技术性的实际需要,现拟在原有供应商库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的塑料软包装的供应商进行增补。具体详见下表及评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本次评审按品目分为六个包,具体如下:
包号 |
供应商类型 |
包含产品 |
准入数量 |
备注 |
1 |
塑料软包装 |
塑料软包装 |
≤10家 |
1供应地点:中盐下属企业,所在地涵盖吉林、辽宁、天津、河北、内蒙古、宁夏、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四川、湖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福建、海南。 |
注:1、本次评审分为一个包,同一个申请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2、本次评审,申请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评审和供应商准入也以包为单位;
3、如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资料不全,申请人须立即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纸质版文件;
4、申请人可以集团公司的形式参加评审。以集团公司形式准入的供应商,在成为采购人的合格供应商期间,可以集团公司(母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含参股子公司)的形式参与采购人的业务合作。以集团公司(母公司)参与后续项目合作的,须由集团公司(母公司)与采购人就项目进行签约及结算;由控股子公司参与后续项目合作的,每个项目只允许一家控股子公司与采购人就单一项目进行签约及结算。
申请人参加准入评审时,如申请人为集团公司的,所提供的资料中须一并列明此次准入采购人供应商库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全称,并提供对应的企业简介。其他申请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供:
(1)声明文件:须由集团公司(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2)资格证明文件:随集团公司(母公司)一并申请入库的控股子公司,均须提供申请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集团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子公司一并通过)
(3)响应文件中的企业相关资料:可按申请文件要求提供集团公司(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资料,其中集团公司(母公司)相关资料必须达到采购人在申请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金<外币>核算汇率的证明材料);
2、第1包塑料软包装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第1包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第1包塑料软包装的申请人须提供质量承诺书,承诺生产的塑料软包装必须使用无溶剂复合的装备及技术,且产品质量必须达到GB/T10004-2008要求,感官标准必须达到GB9683-88要求(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个月内检测报告复印件和质量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以上证件正在新办、换证中,须提供由受理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已审核通过、正在制证的证明文件。
6、财务状况要求:
第1包: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1年以上不足3年的,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当年任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第1包: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20年主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7、固定资产要求:须提供申请人的固定生产场所证明材料,包括土地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租赁协议等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1)第1包塑料软包装申请人生产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需达到万级净化车间标准,仓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8、生产设备要求:须提供申请人的生产设备清单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须包含现场设备彩色照片和电子档企业厂区介绍视频(提供光盘或U盘),具体要求如下:
(1)第1包塑料软包装申请人生产设备齐全,印刷、复合等设备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其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数量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单独所有的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 |
1 |
10套色高速印刷机 |
1 |
2 |
8套色以上高速印刷机 |
2 |
3 |
分切机 |
4 |
4 |
贴标机 |
2 |
5 |
无溶剂复合设备 |
1 |
6 |
立式制袋机 |
3 |
7 |
可变二维码喷印设备 |
1 |
8 |
VOC处理设备 |
1 |
9 |
检品机 |
1 |
(1)第1包:须提供至少五个食品类包装销售业绩,每份业绩合同单一年度销售额须大于500万元(以发票明细表计);
成立期限不足一年,无法提供业绩的,提供投资建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复印件、环评验收复印件。
10、提供申请人研发团队人员情况说明、研发成果及应用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1、法务风险要求:
(1)2021年6月1日后(以立案时间为准),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
(2)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重点关注名单的申请人(申请人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评审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的任一天);
(3)申请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第一批)》中列入的企业(共涉及 60 家企业,其中发生直接业务列入的企业 17 家,该企业法人担任其他企业法人而列入的企业 43 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3、按本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评审文件。
注:(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以上文件均须加注连续页码,文件对于上述内容应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目录及索引。
四、评审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评审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申请人提供纸质评审文件。评审文件发售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11日下午16:00。
2、有意向的申请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购买评审文件。具体购买方式为:登陆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参加的项目点击“报名”并购买评审文件,购买成功后即可下载评审文件,成功获取评审文件即为报名成功。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3、评审文件款发票为电子发票,申请人在发票申请提交后3-5个工作日内登陆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4、评审文件售价:本项目的评审文件售价为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即2022年4月14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递交或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房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本项目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salt.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外大街莲花池中盐大厦
邮 政 编 码:100055
联 系 人:闫新旭
电 话:010-83063560
采购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室
邮 政 编 码:100055
联 系 人:赵立鹏、范琪
电 话:(010)63348433/63348438
传 真:(010)63348475
邮 箱: zhaolipeng@cgci.gt.cn
fanqi@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