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数字电视业务支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数字电视业务支撑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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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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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数字电视业务支撑系统采购项目 |
数字电视业务支撑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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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且合格、有效,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的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应合格、有效,投标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等纳税凭证,同时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理的违法处罚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人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廉洁承诺书》,具体格式见本章附件1;
(8)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呼叫中心、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或经制造厂商出具的同意其代理、经销、转授的二级授权书(原件);如果投标人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的制造厂商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0)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软件的开发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或经开发厂商出具的同意其代理、经销商转授的二级授权书(原件);如果投标人为本项目主要软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厂商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专利许可等;
(11) 投标人必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资格,并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任何部分分包、转包给其他公司。
特别说明:上述“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要求”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及相应声明文件、授权书原件,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交。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8月10日16时49分到2015年08月17日16时49分止(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浏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操作咨询电话:010-63348126。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三层319会议室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账号:323357659051
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