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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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灯光音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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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应具有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或中国
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含)以上资质;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09日09时35分到2015年11月16日09时35分止(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浏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操作咨询电话:010-63348126。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价: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9会议室。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