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技术大厦加装室内空气净化、除尘设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通用技术大厦加装室内空气净化、除尘设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风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第一包:新风系统静电除尘净化器采购及新风系统改造清洗服务
采购设备的名称:新风系统静电除尘净化器
采购数量:要求在新风送风管道上满铺空调箱型、风道型静电除尘净化器,请投标人根据现场测量情况结合投标产品型号确定投标数量。
技术规格:要求楼顶平台和设备层送风机管道处PM2.5颗粒物一次性过滤效率不低于90%,F3-2空调机房新风机管道处PM2.5颗粒物一次性过滤效率不低于80%,处理设备能够对室内空气中有机挥发物、病毒细菌等进行有效处理,同时改造完成后要方便日后维护,管道保温恢复不低于现有的材质和安装质量。改造后不得影响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正常使用。
交货地点:通用技术大厦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新风系统改造清洗服务。
第二包:落地式空气净化器采购
采购设备的名称:落地式空气净化器
采购数量:52台
技术规格:由投标人根据面积自行测算
序号 |
用途 |
面积 |
要求 |
1 |
办公室 |
44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2 |
办公室A |
8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3 |
办公室B |
8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4 |
大型会议室 |
450 m2 |
按面积配置不超过5台设备 |
5 |
综合办公室 |
44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6 |
会议室 |
300 m2 |
按面积配置不超过3台设备 |
7 |
贵宾室 |
77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8 |
常用会议室 |
113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9 |
综合办公室 |
56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10 |
常用会议室 |
58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11 |
常用会议室 |
58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12 |
贵宾室 |
178 m2 |
按面积配置不超过2台设备 |
13 |
会议用房机动预留3间 |
30 m2 |
按面积每间各配置1台设备 |
14 |
会议用房机动预留8间 |
80 m2 |
按面积每间各配置1台设备 |
15 |
集团档案室 |
20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16 |
综合办公室 |
56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17 |
办公室 |
30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18 |
办公室 |
30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19 |
综合办公室 |
56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20 |
综合办公室 |
50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21 |
综合办公室 |
58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22 |
常用会议室 |
77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23 |
综合办公室 |
44 m2 |
按面积配置1台设备 |
24 |
常用会议室 |
188 m2 |
按面积配置2台设备 |
25 |
会议用房机动预留7间 |
80 m2 |
按面积每间各配置1台设备 |
26 |
会客室 |
65m2 |
按面积每间配置1台设备 |
27 |
会议室 |
127m2 |
按面积配置2台设备 |
28 |
接待室室 |
50m2 |
按面积每间配置1台设备 |
交货地点:通用技术大厦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投标人可以投两个包,也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包。
第一包:新风系统静电除尘净化器采购及新风系统改造清洗服务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独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产品要求:
?投标产品具备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投标产品静电除尘净化设备须提供国家质检总局认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开标时须提供报告原件);
ƒ投标的静电除尘净化设备工业化生产时间不低于5年。
(4) 财务要求:良好,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5)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诉讼仲裁、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安装改造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须提供投标产品销售的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以签署日期为准。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落地式空气净化器采购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独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投标产品要求:设备制造商的成立时间应不少于5年,投标产品工业化生产时间不少于2年,具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制造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财务要求:良好,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5)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诉讼仲裁、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须提供投标产品销售的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以签署日期为准。
(7)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注:电子文件要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6年5月28日下午16:00时。
4.3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采用其他方式支付的,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确认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均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4.6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
标书室:010-63348281 联系人:杜庆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83、63348489 联系人:段艳华、王徽、张杰浩
传真:010-63373561
4.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6月16 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15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
邮政编码:100055 |
邮政编码:100055 |
联系人:李永刚 |
联系人: 段艳华、王徽、张杰浩 |
电 话:010-63348252 |
电 话: 010-63348483、63348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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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10-63373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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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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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340257689808 |
2016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