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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联调及运营演练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兰轨交招咨[2016]4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8-01 14:37:21   作者:刘冬杪   浏览次数: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联调及运营演练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第一次报名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联调及运营演练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联调及运营演练服务咨询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兰州市

2.3 项目概况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西横贯中心城区,连接城市副中心和城市核心区,串联了西固、安宁、七里河、城关四个主要片区。1号线一期工程自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平均站间距1344m,设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各一座,主变电站两座。

三、招标范围

3.1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综合联调及运营演练咨询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参与审查各设备系统调试大纲,协助各设备系统调试,协助组织设备系统功能验证及接口测试,根据各设备系统调试及测试情况,对各设备系统调试后是否具备进入综合联调的条件提出咨询意见;编制综合联调组织管理程序、综合联调计划、综合联调大纲、运营演练大纲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组织实施综合联调、运营演练工作,配合对联调及演练中问题整改的督导,编写综合联调、运营演练报告书等;配合完成试运行及试运营组织工作,协助处理试运行及试运营阶段的问题。

3.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试运营后三个月为止。

3.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轨道交通行业工作经验10年以上,且近5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171日以后的)至少承担过一个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联调及运营演练咨询服务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综合联调、运营演练不在同一个项下的,可以合并计算为一个业绩);

4.3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171日以后的)至少承担过一个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联调及运营演练咨询服务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综合联调、运营演练不在同一个项下的,可以合并计算为一个业绩);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5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度至2015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4.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8 1 20 时至20168 8 20 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2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2.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2.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8 26 10 00 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931-4631105

传 真:0931-4631178

电子邮件: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10-633484150931-8428926

传 真:0931-8459190

电子邮件:zyzblzb@163.com

网 址:http://www.cni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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