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
沙河油库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0702-1640CITC6666)
日期:2016年8月17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沙河油库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沙河油库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自有油库,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大街站北路
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成功业绩。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8月17日 –8月24日 9:00-11:30 及 13:30 – 16:30在招标代理机构出售,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标段(另图纸押金2000元/标段)。
4.2投标人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采用其他方式支付的,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确认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以纸质版为准)。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领取。
4.3 招标文件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渠家园6号楼20层小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
本项目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广渠家园6号楼 联 系 人:黄鹏旭 联系电话:010-67006655 传 真:010-67006653 电子邮箱:1194230280@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 系 人:宋柳 联系电话:010-63348417 传 真:010-63373540 电子邮箱:songliu@citc.generte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