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中国通用招标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 招标资讯 > 招标采购公告 > 货 物

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西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艺设备集成项目(二标段)[0702-1740CITC2507]-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1-17 12:43:11   作者:刘坤   浏览次数:

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西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艺设备集成项目(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1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西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艺设备集成项目(2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袁家店站至东方广场站,线路长度20.55km,共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站7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为1188m,设西湖车辆段1座,占地28公顷。

  2.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工艺设备的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设备安装、仓储、调试、开通、试运行、验收、培训、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进行调整。

  4. 交货地点:长春市地铁2号线西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自20121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供货业绩;

  3.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近3年(2013年度~2015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形式发售。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117日到20171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3)投标人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到以下地址以现金形式购买:
1)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

2)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4)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15 联系人:冯先生

传真:010-63373540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217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与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开运街2855

联系人: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孙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84100431-88513579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fengfan@citc.generet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