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及无机房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253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6】79号),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及无机房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
北湖线一期工程全线12个车站共计30部自动扶梯,采用系统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北湖线一期工程3座车站共5台无机房观光电梯, 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井道照明的设计、安装;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 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接口管理、调试(包括系统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等, 并包括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乘客电梯”中的 “无机房客梯”,级别为“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C级或以上”)。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自动扶梯”,级别为“B级”)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自动扶梯”,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B级或以上”)。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4.1 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具有至少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的供货业绩。
3.4.2 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具有至少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的供货业绩。
3.4.3 项目负责人应具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须具有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自动扶梯项目采购与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投标人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并到以下地址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1)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
(2)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15 联系人:冯先生
传真:010-6337354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
联系人:殷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孙经理 |
电话:010-63348415/8444/8410、0431-88513579 |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