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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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冷却塔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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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招标人接受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2制造商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冷却塔设备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正本),制造商和该品牌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 (1)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所投冷却塔产品必须具备CTI认证。(3) 投标人所投冷却塔产品必须具备FM认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委托具备上述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设备的吊装、组装及安装等工作。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委托施工的,投标时须提供合作意向书及被委托方资质证书复印件。
3.4业绩要求:设备制造商在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应至少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冷却塔设备的销售业绩,上述业绩可为设备制造商直接销售或通过代理商销售该品牌产品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以及设备清单页)。
3.5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进行注册。
3.6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且投标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的 法律和规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3.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无效。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该章程应包括公司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名称或投资方。
3.10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依法给予投标人行政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招标人有权在公司网站上对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9月28日16时45分到2018年10月10日16时45分止(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浏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操作咨询电话:010-63348126。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标地点:成都空港商务酒店1楼会议室,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东一路50号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10653
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