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2018年第八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2018年第八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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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位多普勒粒子分析仪 |
相位多普勒粒子分析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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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机物/高聚物膜材料合成制备装置 |
有机物/高聚物膜材料合成制备装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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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机膜制备传质监测系统 |
无机膜制备传质监测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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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 |
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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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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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材料精细结构成分电子分析仪 |
材料精细结构成分电子分析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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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聚合物膜力学性能分析仪 |
聚合物膜力学性能分析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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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复合膜纳米压痕测试仪 |
复合膜纳米压痕测试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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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表面能分析测试系统 |
表面能分析测试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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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性能高精度多通道数据采集系统 |
高性能高精度多通道数据采集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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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TR-PIV高速粒子成像测速系统 |
TR-PIV高速粒子成像测速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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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维光学显微镜 |
三维光学显微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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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设备允许采购进口;
(5)投标人若为进口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也可提供该产品总代理或独家代理出具的授权,但应同时提供原厂商对该总代理或独家代理出具的授权文件;
(6) 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01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浏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操作咨询电话:010-63348126。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