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0702-1940CITC2511
1、招标条件
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系统平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系统平台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工程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系统平台招标范围的系统软件开发、硬件供货、系统集成、线缆、管材和附属设施、安装、调试工程和设计、测试、验收、培训、开通、运营准备和维护等服务,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协调及技术支持、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及专用仪器仪表等。以下清单仅为示意,准确的清单应以合同和买方提供的施工图为准。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工期要求:4个月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CMMI3级(含3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至少具有1个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供货业绩;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至少具有1个互联网支付平台建设项目的类似业绩;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且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1个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均无亏损;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组成单位的分工。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9日到2019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轨大厦7层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时提供,格式自拟)
注:上述相关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4.4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30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02 |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0431-88513579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